2022年海南省石山微波站單位預算
2022-03-02 15:03:02
編輯:潘雪茹 來源:海南廣播電視總臺
目錄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七、 部門(單位)收支總表
八、 部門(單位)收入總表
九、 部門(單位)支出總表
十、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概況
一、 主要職能
1、接收來自??诜较虻膹V播電視信號,并傳向金雞嶺與臨高方向。傳輸的具體節(jié)目內容為:中央一臺、海南衛(wèi)視、三沙衛(wèi)視、海南經濟、海南新聞、海南公共頻道、海南文旅、海南少兒頻道共8套電視節(jié)目和中央廣播、海南新聞廣播、交通廣播、音樂廣播、民生廣播、旅游島之聲共6套廣播信號。同時本站下載監(jiān)聽監(jiān)視的節(jié)目有:中央一套和海南一套電視節(jié)目和中央一套廣播、海南新聞廣播、交通廣播、音樂廣播等廣播節(jié)目。
2、下載中央廣播、海南新聞廣播兩套廣播節(jié)目,分主備兩路信號通過數字小微波發(fā)往府城中波發(fā)射臺。同時接收府城臺回傳的中央一套廣播和海南新聞廣播信號進行監(jiān)聽。
3、為確保海南經濟電視、中央一套電視、海南衛(wèi)視、中央廣播、海南新聞廣播等多路多套廣播電視信號正常傳輸到下面各個微波站,做好設備的檢修維護和信號的監(jiān)聽、監(jiān)視工作,并每月向信號傳輸發(fā)射管理處報告設備運行、信號傳輸的情況和站的工作情況。
二、機構設置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編制數為10人,內設站長一名,副站長一名,其余為值機員。無設置其他內部科室。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單位預算表
(此部分內容即為部門或單位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33.0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是2021年有1名員工退休,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減少16.15萬元。其中,收入總計233.03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233.03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總計233.03萬元,包括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1.5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3.44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7.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91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二、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guī)模變化情況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3.0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是2021年有1名員工退休,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減少16.15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1.54萬元,占86.27%;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3.44萬元,占5.77%;衛(wèi)生健康支出7.14萬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10.91萬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傳輸發(fā)射(項)2022年預算數為201.5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5萬元,主要是2021年有1名員工退休,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減少。
2.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13.4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萬元,主要是主要是2021年有1名員工退休,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減少。
3.衛(wèi)生健康(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2022年預算數為7.14萬元,與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為10.91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206.8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70.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y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郵電費;
公用經費36.34萬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專用材料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yè)務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5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公務車保有量1輛,計劃購置0輛;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二)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公務車保有量1輛,計劃購置0輛。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五、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財政資金收入、事業(yè)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衛(wèi)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收支總預算233.03萬元。
七、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收入預算233.0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經費撥款收入233.0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專項收入0萬元,占0%。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是2022年人員經費減少了16.15萬元。
八、關于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石山微波站2022年支出預算233.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3萬元,占88.41%;項目支出26.2萬元,占11.59%。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是2021年有1名員工退休,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減少。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無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省石山微波站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海南省石山微波站1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26.2萬元。
設備(裝備)購置與運行維護項目,預算安排26.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電費、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購置專用材料等,績效目標是確保微波全年365天不間斷優(yōu)質安全播出與傳輸。提高設備可靠性、安全性確保安全播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稅收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贈收入等財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為支持某項事業(yè)發(fā)展或特定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依規(guī)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以及出讓土地、發(fā)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四、事業(yè)收入:指用于反映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用于反映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yè)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yī)療費補助、助學金、獨生子女獎勵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yè)管理費、維修(護)費、其他等。
十二、項目支出:指各部門、各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